关于对皮武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
根据校党委组织部《淮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》(党组发〔2026〕5号)要求,我处决定于2026年3月20日起,对皮武同志自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,担任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同时,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,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。
审计组组长:杜萍
审计组成员:胡梅(主审)、何淼
审计组工作地点:审计处财务审计科
审计组联系人:胡梅
联系电话:83525832
手机:13861570836
电子邮箱:2650063211@qq.com
审计处
2026年3月19日